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近日依法查处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计算机病毒防御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经北京市检察机关批准,警方对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执行逮捕。 2005年7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计算机病毒呈上升趋势,传播范围扩大。网监处7月5日在对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开发研制生产互联网安全软件产品,但未依法在公安机关备案,且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其与互联网相连的局域网内测试病毒。 经对该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和测试等5名相关人员进行讯问,并开展大量外围调查工作,查明:该公司为研制生产防御病毒软件,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从国家明令屏蔽的、危险度极高的国外病毒网站直接下载大量计算机病毒,并在未采取物理隔绝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在与互联网连接的局域网内进行测试、运行,将病毒传播到互联网上,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造成某证券公司和某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并对北京某电信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造成严重干扰和巨大经济损失。 8月30日,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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